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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除地面“一堵墙” 打开心灵“两扇窗”——郯城法院圆满执结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

时间:2024-11-29 18:30:12 审核:佚名 点击:47101次

中国晨报山东讯(特邀记者 王胜民 通讯员 徐西江 刘宗红) “千里修书只为墙,让他三尺又何妨。”六尺巷的故事为处理相邻纠纷树立了典范。近日,郯城法院执行局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相结合理念,成功执结一起“特殊”的相邻关系执行案件,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
“这路面必须填平,下雨都成河了,出不了门!”

“这是我门前的路,为啥要拆掉?”

孙某和王大娘是多年邻居,门前共用一条东西方向集体修建的水泥路。王大娘因家中地势低洼,经常发生雨水倒灌,难以出行,子女便为老人翻盖了新房,由于新房地基高,为了方便老人出行就在门前修建了一米高的水泥路面。王大娘出门是方便了,但是每逢下雨,雨水全部积到孙某家门前,导致孙某难以出门,苦不堪言。双方协商不成,孙某无奈,一纸诉状把王大娘告上了法庭。法庭受理后,经过多次现场勘验,释法说理,最终双方态度缓和,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:王大娘同意于2024年3月10日前将其大门前路上垫的水泥路面予以部分清除,保留距原路面30厘米高,并为孙某门前路垫高20厘米缓坡至孙某大门西跺处。但眼看时间将至,王大娘没有履行调解书内容的意向,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在了解案件情况后,执行干警江山先后四次到王大娘家和王大娘谈心,并多次和原调解法官、村书记了解案情。原来,王大娘年逾七十,没有经济来源,担心因为案件花费太高拖累子女,一直拒不同意配合法院工作。考虑到现实情况,江山又积极做孙某的工作,“自古便有‘六尺巷’礼让待邻、促进邻里和谐的美谈,我们却因门前的路剑拔弩张,闹着要对簿公堂,你也考虑考虑王大娘的实际情况,否则她负担过重,很有可能一直拒不执行……”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下,王大娘认识到了错误,同意拆除门前水泥路,孙某也不再要求王大娘为其门前路垫20厘米缓坡。

11月4日,在执行干警、村干部的现场监督下,孙某租赁挖掘机、自卸车将涉案水泥路面清除。这堵横亘在王大娘和孙某之间不到30厘米的“水泥墙”拆除了,堵在其二人心扉的“心灵之窗”也打开了,大家相视一笑,和好如初,邻里和谐,传为佳话。

责任编辑:李久彪

(来源:用户投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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